转发《黑龙江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14

《黑龙江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装配式建筑?

    装配式建筑是用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装配式建筑主要包括混凝土结构建筑、钢结构建筑、现代木结构建筑以及各类装配式混合、组合结构建筑。


二、出台《管理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201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提出要发展新型建造方式,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明确了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等。我省高度重视装配式建筑发展,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7〕66号)和《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8〕59号),要求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2017年3月,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印发〈“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科〔2017〕77号),明确对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进行规范管理。


三、出台《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什么?

 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建造方式变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施工污染、提升劳动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有利于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推动化解过剩产能,是传统建筑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加强对我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管理,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全省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印发了《黑龙江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四、什么是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

《管理办法》所称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是指围绕装配式建筑发展,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较好的产业基础、技术先进成熟、研发创新能力强、产业关联度大、注重装配式建筑相关人才培养培训、能够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的装配式建筑产业相关单位。

   《管理办法》所称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是指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在建或拟建的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现代木结构以及各类装配式混合、组合结构,使用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工程。


五、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都有哪几种类别?

 产业基地类别主要包括部品部件生产类、开发建设类、勘察设计类、施工安装类、科技研发类和综合类。

    示范项目类别主要包括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在建或拟建的工程项目。


六、申请建筑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需要什么条件?

   (一)申请产业基地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是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单位注册地与生产厂址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二是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装配式项目实施能力,市场信誉良好,具有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具有先进成熟的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体系,BIM技术应用水平高;三是对不同类别提出了具体指标性要求;四是近两年内未发生安全质量事故。

(二)申请示范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是项目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实施周期自申报之日起应在两年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拟建项目应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二具有一定规模,其中民用建筑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工业建筑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三是项目选定的技术体系先进、合理,民用建筑应用BIM技术;四是民用建筑项目应满足国家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和我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


七、申请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都需要哪些材料?

 为使装配式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申报材料齐全、规范合理、统一格式,《管理办法》制定了相关表格,并对申请材料做出明确规定。其中,产业基地主要包括申请表、营业执照、可行性研究报告、基地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体系、业绩证明材料等;示范项目主要包括申请表、营业执照、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项目实施方案等。


八、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如何评审认定?

《管理办法》对评审认定进行了明确:由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所在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核实后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进行认定和公布。


九、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如何监督管理?

    为使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健康发展,《管理办法》制定了相关措施进行规范管理。一是由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省厅进行随机抽查;二是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每年年底,申报单位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所在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工作进展;三是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每两年对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进行评估。


十、对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有何奖惩措施?

    一方面,对发展成效显著、示范带动效果突出的产业基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优先推荐申请省级和国家级相关奖项和荣誉,并在企业资质晋升、信用评价、扩展经营范围、开拓市场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另一方面,对申请单位存在安全隐患、弄虚作假、未按计划实施、主营业务发生变化的,撤消其认定资格。